问
答
问:
目前广州市教育基金会为患病困难学生提供重大疾病助疗金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什么?
答:
广州市教育基金会于年3月修改实施了《广州市学生重大疾病扶助治疗办法》,是目前助疗金申请、审批和资助的规范性文件。
问:
助疗金的扶助对象是谁和条件?
答:
广州地区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广州市属各类学校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年总收入低于人民币6.9万元,无法自行支付医疗费用者。
(三)申请人须自付住院治疗费(公费医疗项目)3万元以上。
问:
学生患有哪些疾病可以申请助疗金呢?
答:
学生患有以下重大疾病之一的,可以申请扶助治疗:(一)急性心肌梗塞;(二)主动脉手术;(三)脑部严重疾病导致的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四)瘫痪;(五)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六)恶性肿瘤;(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八)严重烧伤;(九)暴发性肝炎。
问:
学生申请获批后受助的金额是多少?受助金额与学生是否购买学生健康保险有什么关系?
答:
符合本办法规定而获批准助疗的学生,其扶助治疗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病情治疗需要予以确定。申请人可获一次性资助治疗费2.8万元;病前已购买学生健康保险的,可获一次性资助治疗费3.3万元。
问:
患病学生如何申请助疗金?
答:
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到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填报《广州市学生重大疾病助疗资金申请表》或上网(浓情中科白癜风欢度新年浓情中科白癜风欢度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