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居民签约个性化需求,中心推进“家庭病床”服务
一、服务对象
1.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行动不便老年人。
2.患以下疾病,并且病情稳定,但需继续治疗的:糖尿病伴有冠心病等严重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肝硬化伴腹水或有其他严重合并症;恶性肿瘤晚期伴其他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导致偏瘫。
二、服务项目
1.建立家庭病床病历,具体治疗、护理方案;
2.定期查床、入户做相关检查;
3.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用药指导;
4.医疗康复护理、专项医疗护理、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医疗护理服务;
5.其它项目:入户更换尿胃管、标本采集、肌肉注射、皮下注射、血糖监测、心电图、口腔护理、膀胱冲洗等日常护理指导;
6.糖尿病用药指导、糖尿病饮食指导、调节血糖来家庭病床科咨询。
三、服务流程
符合家庭病床需求的患者请携带医疗机构相关诊断治疗资料到中心二楼家庭病床科预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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